受委托,山东万春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7月22日9:00在点拍网(******)举行网络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交接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街道长春路社区南张家村19套沿街楼三年租赁权,位于长春路E地块,详见拍卖清单。
******街道长春路社区南张家村沿街楼三年租赁权拍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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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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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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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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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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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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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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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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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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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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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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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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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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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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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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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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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标的4万元,其他1万元/每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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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3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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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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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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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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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4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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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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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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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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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1便民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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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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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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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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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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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5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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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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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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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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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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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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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6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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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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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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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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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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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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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7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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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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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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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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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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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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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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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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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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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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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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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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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9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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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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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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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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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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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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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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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0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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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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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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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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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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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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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1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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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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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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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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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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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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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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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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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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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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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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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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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3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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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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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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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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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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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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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4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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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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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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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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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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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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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5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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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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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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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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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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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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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
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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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1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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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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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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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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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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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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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2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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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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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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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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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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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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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3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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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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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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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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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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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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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4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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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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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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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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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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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房。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最终以交接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消防、产权、质量竣工验收等实******消防验收等原因拒付租金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也不得以上述原因向拍卖人及委托人主张其他权利。
2、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街道南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委集体财产恶意不还的。b、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c、恶意竞拍的法人、自然人。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的10%,不计息)及拍卖佣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个月为装修期免收租金,后期租金一年一付,每年提前1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未按约定付清租金的,除应支付约定的租金外,每天还应按逾期未交金额的5%支付向委托人支付滞纳金,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本次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租期内委托人只负责提供租金收据,如需开具租金发票,发票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买受人应爱护租赁楼房相关现有固定设施,遵守租赁合同约定,不准损坏门窗,不准随意砸墙、撤柱、整改相关现有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买受人拒绝赔偿的,委托人有权从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赔偿费;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5、租赁期间,买受人应积极服从物业、委托人、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得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经营易产生噪音等影响周围住户日常生活的项目;******消防、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及门前三包,确保沿街楼外观整洁,广告牌的安装必须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安装。
6、租赁期间买受人可根据自己实际使用情况自行装修、改造房屋并承担全部装修改造费用,装修、改造前必须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及装修效果图,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在租赁和装修、改造期间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买受人对该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改造等不得损坏或拆除,应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补偿。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如发生门窗损坏、漏水等需要维修项目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相关维修费用。
7、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工商、税务、卫生、水费、电费、电话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装修改造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时缴纳;因买受人不服从各项相关规定管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租期内,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租、转借、抵押,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如买受人对外转租的,转租前须经委托人同意,且转租合同需报委托人备案。
8、买受人在租期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水电、物业等应交款项的,三年租期满后如重新进行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买受人须自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腾空房屋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买受人逾期腾空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的3倍向委托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9、其他租赁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向******街道南张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具体租赁事宜。
四、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1号标的4万元,其他1万元/******有限公司,******银行昭阳支行,账号:************47),并于2025年7月21日16:00前携带报名材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日照市昭阳路29号国安苑小区沿街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