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自动化及通信工程及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GZ4-25-04-253/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委员会以宁发改地区审发(2024)169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自动化及通信工程及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的山间腹地中的白芨沟煤矿、原大峰煤矿、原大石头煤矿、原汝箕沟煤矿和二道岭井田范围内,距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行政区划属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一期工程包括北一、北三火区,北一火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06°08′40″,北纬 39°06′24″。北三火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6°09’27”,北纬 39°06’36”。包兰铁路从火区经过,白芨沟至大武口公里与109、110国道、县208道连通,交通方便。
2.2 建设内容:一期自动化及通信工程包括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时空数据监管系统1套,包括数据库建设、平台开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高分遥感数据和热红外遥感各13期;InSAR数据25期;人机交互遥感解译;遥感解译成果报告、火区动态监测报告、火区治理成效评估各1套;北一、北三火区现场调查及成果编制2套;野外土壤取样和土壤测试20组;无人机正射影像50期;数字地表模型50期;无人机热红外航拍2期;三维倾斜模型3期;监审报告编制2套;一级汝箕沟煤田火区治理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包括大屏显示系统、电子沙盘、视频会商系统等);二级汝箕沟煤田火区治理前线指挥部建设(包括大屏系统、办公系统、网络机房系统、视频会商系统、运营商基站建设等);系统培训1期,运维3年;
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氡法工作;磁法工作;瞬变电磁法工作;地表测温工作;钻探工作;各项测量工作;三通一平(工地建筑)工作;编制完成相应的技术报告,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以及与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和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有关的所有工作等。
2.2 招标范围: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自动化及通信工程及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监理及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监理,其中一期自动化及通信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指挥部建设等监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符合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二期工程火区详细勘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勘查方案审查、现场作业监督、成果审核验收等全过程监理。
2.3 计划工期:详细勘查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详勘工作,1年内完成合同完工结算及验收工作,自动化工程指挥中心及现场调度中心2个月内完成,其余工程1年内完成,并进行完工验收,工程质保期2年。
2.4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及服务期限,并包括质保期。
2.4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汝箕沟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1)和(2):
(1)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勘查项目监理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自动化及通信工程监理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或具有地质矿产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最多为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951-******。
8.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宁夏国运大厦
联系人:潘 莉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和贺兰山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C座15层
联 系 人:何天骄、夏红娟、刘彬彬、任佩宁
联系电话:0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