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2024年度黑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管控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50025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要求。
3.2投标人应为国家边海防委的边海防监控设施建设集成单位准入目录中边海防监控站系统集成准入单位。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2024年07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投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良好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分别对标段内各地建设工程分别报价;中标承建商与各地签订建设合同。
3.8本项目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1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项目编号:ZZ50025GC******
1.招标条件
******办公室******办公室)的委托,对2024年度黑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管控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度黑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管控设施项目
2.2 招标范围: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伊春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鸡西市、牡丹江市
2.4 建设周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2.5 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建设地点:伊春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显控、监控前端设备、光电缆线路及软件服务等(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鸡西市、牡丹江市;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6 工程投资额:
总投资额:******.00元
一标段:******.00元。其中:大兴安岭地区******.00元、黑河市******.00元;
二标段:******.00元。其中:伊春市******.00元、鹤岗市******.00元、佳木斯市******.00元;
三标段:******.00元。其中:双鸭山市******.00元、鸡西市******.00元、牡丹江市******.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要求。
3.2投标人应为国家边海防委的边海防监控设施建设集成单位准入目录中边海防监控站系统集成准入单位。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2024年07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投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良好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分别对标段内各地建设工程分别报价;中标承建商与各地签订建设合同。
3.8本项目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2025年0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准确信息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yw6@zzgj.net.cn进行登记或到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登记。
注:(1)请投标人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投标人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投标人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2)如投标人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款项收款账户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将在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确认投标人有效资格,以招标文件费汇款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后到账的招标文件费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5)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及清单),售出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通过保密网络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5.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公室******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39号
联系人:张先生、徐先生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话:0451-86785888转 3096(业务六部)
邮箱:yw6@zzgj.net.cn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39号
联系人:张先生、徐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话:0451-******转 309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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