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五一大道道路空间品质提升工程(市级实施)施工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桥头公园(含南侧湘江中路东边绿化带)进行提质改造,五一大道(黄兴路至湘江中路)道路两厢(含五一广场跨线桥)进行苗木种植、园林景观等内容,项目属于公共绿化项目。请问如某房建住宅小区项目中包含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且金额超过580万元,此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10.1.1 类似工程业绩中第(2)条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答:不符合。
问题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请问缺陷责任期是否为园林绿化为1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
问题3:专用合同条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金的上限未填写,投标函附录中须填写,请明确?
答:暂无须填写,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