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某单位灾损修复项目
1.2项目编号: 2026-JQZCYG-G3002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工程内容:恢复护坡稳定性、修复道路通行功能、修复检查道,保障区域安全与工作正常开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2.3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118.895139万元,超出报价视为投标无效。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范围:灾损修复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工程质量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在军队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
3.9供应商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3.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后续谈判。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1.需采用A4纸幅面,将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章5.3)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2.供应商基本信息表(Excel电子版,模板见公告附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
5.2领取时间:2026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8 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5.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附相关体现查询时间的截图等材料;
5.3.7 军队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截图等证明材料(体现可投标线下标并可参加线上标界面);
5.3.8 对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进行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5.3.9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 5 月 8 日09时00分
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8 日09时30分
6.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6.4 提交响应文件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发布。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先生、朱先生
办公电话:0352-******、0352-******
移动电话:******、******
地 址: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