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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TP)-35号、2023(TP)-3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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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全国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全国
源发布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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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

2023TP-35号、2023TP-36号地块位于眉山市天府新区锦江镇。2023TP-35号地块占地面积为34597.21m251.90亩)2023TP-36号占地面积为57207.24m285.81亩),共计占地面积91804.45m2。由于两个地块位置相邻,地块之间为规划道路,间距较小,且两地块内部分区域历史上为彭山县吉安页岩砖厂所有,因此将两地块合并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内设施设备及建筑于2021年拆除,目前仅2023TP-36号地块北侧残留少量砖砌围墙未拆除,两地块其余区域无残余建筑及构筑物,为闲置空地。

根据《眉山天府新区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府眉规设[2023]328号)、《眉山天府新区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府眉规设[2023]329号)文件及眉山天府新区青锦新城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2023TP-35号、2023TP-36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 ******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 1-2019《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从环境角度考虑,2023TP-35号、2023TP-36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类用地的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以按照地块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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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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