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学石景山分校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XM001
******小学石景山分校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8051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4136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需求 |
01 |
******小学石景山分校改造工程 |
153.805197 |
******小学石景山分校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33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办理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通过进京备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证明截图(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5)在2022年7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单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2至2025-07-0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07-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时,磋商代表于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现场(磋商代表应于磋商会议当天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參加磋商,否则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參加磋商,否则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9******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2.7.1本项目因有磋商环节,供应商必须到达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完成解密,等待磋商。磋商代表应于磋商会议当天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參加磋商,否则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參加磋商,否则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进行现场签到、文件解密和二次报价。
3.本项目磋商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基建房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联系方式:曾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联系方式:李文轩、白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轩、白晶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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