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港澳出入境大楼客轮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07日至 2025年0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穗港澳出入境大楼客轮泊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街道东江大道122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将项目现有的3个1000吨级和1个5000吨级客运码头泊位升级改造为4个500吨级客轮泊位,码头岸线调整为244.3m(原码头岸线320m),每个码头新建1座液压升降桥+1段登船连廊、1台1t固定式起重机、一条防洪墙(长 332m×高3.94m),升级改造后泊位年通过能力达到40.1万人次。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船舶、码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入广州开发区西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船舶燃油产生的废气(CO、HC+NOx、CH4、PM)应满足广东省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第二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