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03日至 2025年01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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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选址广州市黄埔区联浦街12号801房和14号802房(联东U谷知识城数字谷)建设,主要从事高透光性防雾材料的研发实验,年研发高透光性防雾材料约5.7千克。项目年工作261天,每天8小时。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VOCs、甲醇、氯化氢、一氧化碳)集中收集经3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中非甲烷总烃、VOCs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甲醇、氯化氢、一氧化碳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放口(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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