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B******-1
项目名称: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一标段)
招标单位: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业主为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由建设项目管理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
2.2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石台县横渡镇,设横渡枢纽衔接G0321德上高速及S36青阳至石台段,自东向西布线,经石台、东至,终于东至县尧渡镇南与G35济广高速良田枢纽相衔接,路线全长60.3公里。
2.3 计划工期(服务周期):
(1)中标通知书发布15日历天内,提交详勘定测工作大纲;
(2)详勘定测工作大纲提交2个月内,提交详勘定测专项验收资料8份;
(3)详勘定测专项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8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后的修改文件完成时间不超过评审后的一个月。
(5)试验段(若需要)及其余专项工程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并通过评审。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参考图纸和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公路用地图等各5份,咨询意见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意见执行情况报告、分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5份;
(7) 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 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每标段 5 份)。
(8) 征地放样、中桩恢复及界桩敷设: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工另有要求时,工作周期按要求予以调整。
服务期:36个月。
2.4招标范围:
类型 | 工作内容 |
施工图设计 | 1.全线路线总体、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隧道、连接线、改路改沟、环境保护、景观(含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等处)的施工图勘察设计。 2.全线交通工程与机电设施(含收费,收费广场预埋及收费土建基础,监控和通信及相关管道的预留、预埋,供配电、照明等)的施工图勘察设计。 3.全线收费天棚和服务设施(服务区)、加油站、管理设施(路段监控中心、收费管理区、交警营房)、养护设施(养护工区)等小区房建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其中小区房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设施(服务区)、管理设施、养******消防设计的审查、备案工作,并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或相应有权部门批复。 4.涉路、涉铁、通航、防洪、防撞、用电等必要的专项设计;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筑路材料调查、征地放样、中桩恢复及界桩敷设、总体及分标段图纸、既有绿化苗木、各类杆(管)线的调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2.5标段划分:S36宣东高速石台至东至段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图设计,二标段为设计咨询,本标段为一标段。)
2.6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300万元。
2.8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满足以下二种情形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来完成过至少1条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条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开标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它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评审)。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3.6 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管理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5.2 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柏北路樟树湾34号5楼安徽京鼎代理部,联系人:沈召宇,电话: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
8.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056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8.2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8.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00/d06a72c44a3b4073a******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10。
8.4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委员会评审结果。
8.5 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6 投************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0566-******,联系人:刘工。
8.7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8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北路6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任宏
电话:0566-******
9.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柏北路樟树湾34号5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沈召宇
电话:******
9.3、电子交易系统: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9.4、行政监督部门: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北路68号
电话:0566-******
******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