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清水绿岸存量及新建泵站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采购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清水绿岸存量及新建泵站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本项目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进行比选,中标后,中标人与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沙坪坝区清水溪及凤凰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PPP项目所属存量及新建泵站运维的需要。
2.2、服务周期
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工作内容
本次实施的运营和维护一体化泵站范围涉及沙坪坝区白鹤岭泵站、碑口泵站、窝凼1#泵站、窝凼2#泵站、凤天路泵站、沙杨路泵站、石井坡泵站。
(一)日常及汛期巡查工作
服务范围内所有泵站巡查采取人工巡视方式,保证每周至少巡视一次。中到大雨以上夜间,为避免泵站负荷增大出现故障,应做到专人蹲守或车辆不间断巡视巡查。
(二)检维修工作
本项目检维修是指为了保证服务范围内泵站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电器元器件及机油更换等2000元以内的维护维修等。
日常缺陷需于5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需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周期: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项目预算:1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重庆市环保产业协会核发的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3.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为盈利状态)。
3.4在24小时正常供电(不可抗力除外)的情况下,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被中央或重庆市环保督察纳入问题线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中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
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1-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1-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8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 20 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劳务或运维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用户评价书的复印件)。
3.9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明(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10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9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3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5 年 1月 2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500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1 月 9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1 月 9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
平台操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