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滨海院区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招标的******医院滨海院区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E************001),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第一项“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25分。本项满分2.5分”更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中的“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重离子或质子中心的设计业绩的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注:①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提供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若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均未体现重离子或质子中心的,应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只需提供有重离子或质子中心的部分图纸即可)。上述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该项业绩不得分。②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或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③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企业信用评价中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更改为“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24年12月20日9时10分。
(五)各投标人须在本补充通知附件处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三)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