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PPP项目项目经理部桥检车租赁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检车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PPP项目项目经理部桥检车租赁
(2)招标内容: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PPP项目项目经理部桥检车租赁,工作内容包括:
① 本项目施工所需各种桥检车租赁;
详见附表清单: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台数 | 台班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桥检车 | / | 台 | | 16 | 16 | |
说明:(准确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投标单位在机械台班使用单据上面签字确认。)
1、上述台班数量为暂定量,投标单位单位有权对报价单位台班数量作出调整,但综合单价不变。
2、计量规则:按实际发生台班数量结算。招标单位需做好设备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工作并保证机器运行良好,如机械到场后运行不良均由招标单位承担责任并承担对投标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
3、配司机一名且招标单位保证机械租赁期间随时作业,进退场费均含在单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备租赁营业范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日16时至2024年11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寄方式发售。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海珠沥滘路368号
项目现场联系人:梁经 电话:******
2024 年 11 月 3 日
物资信息